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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品牌,律师不过是个搬砖的。

来源:网律营管 作者:律叔 浏览: 时间:2019-06-28

其他咖啡品牌可能需要天天发优惠券吸引客户,甚至还吸引不了客户,而星巴克或许不发优惠券,大家也会选择它。这就是品牌的作用,律师脱离了品牌,也就没了溢价能力,价值上也不过是一搬砖的。

 

 

但在早前,品牌价值不如现在来得重要,在律师行业也一样。我们今天来了解下律师品牌营销的4个发展阶段,通过整个演变过程,看到各个阶段社会发展给法律服务行业带来的变化。

 

1、需求导向阶段

 

 

营销主要围绕满足客户需求而展开,这个阶段律师解决问题的能力显得更重要,基本上和品牌没有太大关联。

 

 

2、客户导向阶段

 

 

营销侧重吸引客户内心,从当初的满足当事人表层的法律需求,到后来的更深层次的期待上的心理需求,其实也并没有涉及到更多品牌内容。

 

 

3、品牌导向阶段

 

 

这个阶段,律师的营销动作都要以成就品牌为大目标,品牌开始变得愈发重要。

 

 

4、共创导向阶段

 

 

价值观为主,让营销动作帮助客户实现价值共鸣层面,其实这个价值,更大程度上还是通过品牌为载体让客户感知而成。

 

 

在第一阶段,律师围绕“解决法律问题”即可,到了第三、四阶段,品牌开始替代营销成为核心,我们可以一段话概括:

 

 

以前,“能解决问题就是好律师;后来,“能解决问题+满足客户期待”是好律师;再后来,“能解决问题+满足客户期待+好品牌”是好律师,现在,“能解决问题+满足客户期待+好品牌+能准确提供客户所需价值”是好律师……

 

 

了解了以上发展过程,律师可以在营销上可以有更多策略层面的思考,更利于我们调整市场发力方向。

 

 

价值共创阶段的到来,对律师来说是个新的转折点,传统律师急需转变思维,年轻律师可以利用时势弯道超车。

 

传统律师在从前更倾向于“产品式营销”“布道式营销”

 

产品式营销,是把自己的能力产品转化后加以营销,在苦干加巧干的基础上,逐步积累客户和业务的方式,尤其执业经验和社会经验是最宝贵的。

 

布道式营销,是对律师职业艰巨性有清晰认识或有崇高理想追求的人,肯付出为社会提供义务法律宣传或咨询服务,并在过程中积累出了营销经验,为社会和普通群众提供服务的同时,从中获得源源不断的机会。

 

 

这两种营销其实是最基础的,但如今可能需要更多巧思,比如要重视品牌价值感。但这种价值感打造又与宏观社会发展关联很大,我们需要自上而下去看待律师品牌工作:

 

1、从国家政策、法律的全局和社会大环境出发来规划调整行业发展。国家政策和社会大环境变肯定是引领大众价值观走势,影响品牌营销的方向和策略。以前的“大锅饭”时代和现在的“一人食”文化,背后消费者的价值观肯定大不相同;移动互联网和PC互联网阶段用户对渠道选择和信息认同感也大不相同。

 

 

2、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,依法依德管理行业。现阶段的律师业还需要鼓励、引导,支持律师业的机制、模式、业务创新,把律师业打造成一支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队伍。律师素质和团队力量是价值感的来源,更容易为当事人创造共感。

 

 

3、紧盯法律服务市场和需求的变化。对传统业务以不变应万变,对成长型业务和创新型业务要以变应变、以变制变,引导市场、创造需求,这是律师应对的策略。

 

 

4、不仅要创造价值,更要实现双方的价值共鸣。价值共鸣与提供价值是两回事,消费者只会为跟自己价值观一致、契合自己个性需求的品牌买单。你需要对市场和用户有非常准确的把握,才能抓准他们的价值观,实现共鸣。

 

 

这是一次思维方式的分享,希望每个律师都能在大环境中结合好自身情况,从竞争中脱颖而出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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