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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、律所品牌形象网站元素构成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未知 浏览: 时间:2012-11-12

品牌首先由“第一”的“元素”构成,这种“元素”是多方位、多层次、多视角的,构成一个律师(律所)的所有的元素都可以成为律师(律所)品牌的支撑点,包括规模、专业、人数、收费、办公环境、服务、管理、营销、制度、文化、理念等等一切可以细分的点。

每一个品牌都只会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元素处于“第一”的地位而逐步在社会上或行业中获得知名度、信誉度、美誉度,被大家所熟知,并得到大家的认可。所以,塑造律师(律所)的品牌,必须从包装律师(律所)的“第一”开始,没有“第一”就没有品牌。根据社会发展和市场变化来确定最容易成为“第一”并能成为最容易打动别人的亮点。

其次,品牌建设要具有高尚性,及真善美的高度。品牌必须从美学和艺术的高度对品牌形象进行包装,如果仅仅只有利益和成就,看多只会令人生厌。律师这个行业始终背着“替坏人说话”的坏名声,如果不能在真善美和高尚性上做文章,就很难形成让社会大众心服口服的品牌好感度。

根据以上原则,律师(律所)品牌形象网站应该具备以下必要元素:

1.“第一”元素

擅长的专业领域、与同行差异化的特色或内容、精品服务项目、团队精英成员介绍

2.律师(律所)新闻

视频、媒体报道、成功案例。

3.文化元素

律所文化、办公环境。

4.理念元素

服务理念、客户理念。

5.高尚性、真善美元素

公益事业、法律援助。

6.第三方宣传

参加第三方节目、受邀受访、报道等活动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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