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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如何做互联网营销?

来源:网律营销学院 作者:未知 浏览: 时间:2018-06-08

刚执业的律师对案件非常渴望,有了一定执业经验的律师,对如何获得稳定的案源很焦虑。收入的高低,案件的多少成了广大律师关心的头等大事,拓展更多案源也成了律师经常探讨的问题。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律师互联网营销应该怎么做。

谈律师营销绕不过一个问题,为什么做营销必须要做互联网营销?

1、互联网已经融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

到医院看病,以往是提前几个小时就要到医院,为的是能够挂到一个号,现在挂号已经通过方便快捷的网络解决,连就诊排队你是第几号,大概什么时间会叫你的号都一目了然。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二维码,为付款找零钱提供了更方便的解决方案,连大名鼎鼎的康师傅方便面销量下降也怪罪于饿了么订餐的便利,类似的案例比比皆是,互联网已经成为了我们的生活方式,法律服务也离不开互联网。

2、互联网是律师的客户获取信息的渠道

据《第41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显示,截至2017年12月,中国的网民达7.72亿,互联网普及率为55.8%。我们说不清从何时开始,看报纸越来越少,看电视也越来越少,更多的时间用来看微信、刷微博,用各种新闻客户端获取资讯,生活中遇到的大小事情,都习惯先上网找资料、找答案,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先上网找资料、咨询律师也成了一种趋势。到看守所门口发名片的律师,可能会发现,人家已经通过互联网,先你一步找好律师了。

3、律师的竞争已经由传统的线下转为线上

互联网的便利,信息的丰富,使当事人及家属找律师、了解律所信息,查律师资等前置了。到哪一个律所或者面见某个律师,反而是通过对比在网上查到的信息、资料后,做出的一种判断。有请律师意向的当事人及家属,通过互联网找到的律师资料,经过对比后,再通过电话咨询某个律师,笔者认为是客户对律师资料和信息是否可靠的一种二次验证,而不是我们律师通常意义上讲的咨询法律问题。基于以上事实的存在,我们可以得出结论,律师和律所的竞争,已经由传统的线下转为线上竞争,不做互联网营销一定会落后于同行。

律师投入互联网营销需要注意什么?

在2012年之前,尝试互联网营销的律师并不多,在法律门户网站投一个“豆腐块”广告,带来的收益很明显,随着懂互联网营销、投入互联网营销的律师越来越多,时间进入2016年之后,虽然互联网网民数量在不断增加,法律门户网站的流量也水涨船高,投“豆腐块”广告的律师也越来越多,但是部分律师的收益却大不如前。

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?是部分律师对渠道、载体、转化认知的缺失,坚持守株待兔的思维原地踏步,没有跟上互联网营销全流程的升级节奏,落后于竞争对手,造成收益的下降。

1、律师营销的渠道是什么?

到看守所门口发名片,看守所门口就是律师进行推广宣传的一个渠道。在互联网上进行营销推广,互联网就是律师获取客户广义上的渠道,当然,互联网上有很多法律门户网站,例如找法网、法律快车,如果律师在这些法律门户网站上做广告,这些法律门户网站就是我们律师在互联网上宣传推广的渠道。互联网又分电脑互联网和手机互联网或者叫移动互联网,微信是典型的移动互联网上的APP,在微信上进行宣传推广,微信就是一个渠道。当然细分的渠道还有很多,例如电脑端百度、手机端百度等等。

各种渠道有巨大的流量(潜在客户),律师做互联网营销,利用这些渠道的作用就是增加自身的曝光量,让更多的潜在客户看到自己,认识自己

2、什么是律师营销的载体?

一个律所,一个律师团队的宣传册,我们可以称之为载体,在互联网上,律师个人网站就是律师营销的载体,可以看作是放在互联网上的宣传册。律师在不同的渠道投放广告,要有对应的载体,例如在法律门户网站电脑端投放广告,客户看了律师广告之后,如果客户点击广告,就要有电脑端的律师个人网站这个载体,去承接由于广告内容单薄,不能起到客户全面了解律师、获得客户信任所造成的缺失。例如在移动百度投了广告,就要有一个手机网站去承接广告带来的点击客户。

由于客户使用习惯、操作习惯、屏幕大小的不同等原因,不同的渠道对应的载体是不一样的,带来的客户使用体验和感受、信任度也是不一样的,渠道对应的律师个人资料载体的错误,没有充分发挥载体的作用,或者说根本没有一个能够体现律师实力的载体,载体的缺失,会造成渠道广告曝光带来的客户流失,广告费的浪费,这个是广告没有效果的最主要原因。

3、什么是律师互联网营销的转化?

律师在互联网上投资营销推广,无论采用何种方式,付费还是免费的方式,都需要考虑转化率这个问题,例如上面我们提到的投广告没效果没找到原因的案例,我们要分析同一个页面广告位的竞争对手都有谁,通过广告位最直观的感受(网红脸、年轻脸较有劣势,建议律师朋友照片一定要成熟、老成、稳重,原因自己揣摩吧)会在视觉上获得初步信任,然后客户会产生进一步想要全面了解律师的欲望,看到广告,进一步想了解律师,而进行的点击,就是一个转化,转化为了点击。

广告会带(点击)客户进入律师在互联网上的载体,客户看了载体上的律师资料,一般会对比3个左右的律师,从中选择信任度较高的1-2个律师进行下一步的行动——咨询(在线或电话)。载体上呈现的律师资料只有获得了客户的基本信任,击败了竞争对手,客户才有意愿去咨询选中的律师,这可以看作载体在进一步转化客户上的作用。广告→载体→咨询,这里面已经涉及了两个转化过程,如果在这个过程中,任何一个环节断掉,就会流失客户,广告没效果一定是必然的。建议在载体上资料丰富度不够的律师赶快补齐,不然竞争一定会落后于人。

还有两个转化一定不能忽略,一个是电话转化到上门面谈,第二个是上门面谈转化到签单委托,广告投入再多,这两个转化环节不懂技巧的律师,广告效果也会大打折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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