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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度推广整改,律师网络营销今后怎么玩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未知 浏览: 时间:2017-03-07

“魏则西事件”的持续发酵把百度推上了风口浪尖,重压之下,百度对付费推广做出了整改。2016年5月25日,百度推广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,自5月23日起,百度搜索结果全面实现每页面商业推广信息条数所占比例低于30%。笔者搜索了“广州刑事律师”,结果如下:

整个页面的广告只剩下左侧上边的4条,并且每条都被标注上了商业推广的字样,左侧下边和右侧的广告位已经消失不见。这种改变对律师来说,有什么影响?往后律师做网络营销的策略该怎么调整?

我们都知道,在搜索引擎方面的营销是包括SEM(搜索引擎推广)和SEO(搜索引擎优化),这次百度整改对SEO基本上没什么影响,直接受到影响的是SEM,笔者总结了一下,主要有一下两方面的影响:

1、广告位置减少,使得关键词广告曝光量下降30%以上,每个人都想展示,势必会导致竞争激烈,成本升高。同一个关键词,调整前排在第1位,现在也想排在同样位置的话,预计成本会增加20%-30%,意味着SEM投放将会更加艰难,未来推广的成本上升50%甚至100%都有可能。

2、经过“魏则西事件”之后,用户对这种付费推广模式普遍持不信任的态度。目前每条广告都有醒目的标记,用户很容易辨认出来,所以即使是看到展示并点击了,也很难获得信任,这会直接导致广告的转化率降低。

那么,这是不是意味着,律师应该全面放弃SEM,转攻SEO呢?当然不是。SEM的效果比SEO来得更直接,但成本较高;SEO见效比较慢,但效果持续,成本较低。因此,律师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会更有效。既然广告的游戏规则变了,那么律师也不能墨守成规,在策略上也需要相应做出调整。

在SEM方面:

1、优化推广账户,合理分析竞价推广的关键词,控制关键词上线数量,专注做核心词,即高意向高转化的词,但要做好价格预判。大家都不傻,这类词谁都想要,竞争自然也激烈。假如你的词条质量度是2,你对手的词条质量度是3,出价是50块钱,你想要排在他前面,我们来算一下:点击价格=(下一名出价*下一名的词条质量度)/自己词条质量度+0.01=(50*3)/2+0.01=75.01,假如转化率按1%算,就是说用户点击100次才成一个单,那么你花掉的成本就是75.01*100=7501,也就是说,你平均每个案件至少要收费7501元,在账面上才不至于亏本。

2、理论上说提高词条质量度是可以节约成本的,还可以避免宣传与实际不符这种现象,但是,需要投入较多精力,操作相对复杂,难度也较大,有兴趣请自行查资料。

3、说到广告效果,这里不得不提到转化率这个问题。转化率越高,说明广告效果越好。据《大数定律和抽样陷阱》分析,一般网站的转化率不超过10%,如果网站的内容质量不高或者用户体验不好,转化率也很可能低于1%,可见网站内容质量和用户体验对转化率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。律师以专业取信于人,用户与你互不相识,他们只能通过你的网站来判断你是不是专业,是否能胜任他的委托。因此,在网站建设的时候,一定要考虑用户在网络上找律师的时候喜欢看什么样的网站,他们考虑的因素有哪些,需求不同的客户有哪些不同的心理需求等等。

举个例子,下面两个网站,假如是你找律师,你会对哪个律师的印象更好一些呢?

 

另外,如果不是自己亲自动手建站的话,建议选择在律师推广建站方面有丰富经验的公司,这样会更有效率一些,能省去不少沟通和理解方面的麻烦。

4、对了,做SEM还有一件事不能忘,那就是准备好银子,荷包越鼓越好。

 

在SEO方面:

1、优化个人网站。很多人认为,SEO是网站建好之后的事情,殊不知,SEO是从网站建设初期就开始的,网站的整体结构、网站布局、关键词分布及密度等等都是影响网站自然排名至关重要的因素,千万不可大意。建站千万不要只贪图便宜,“一分钱一分货”在哪个行业都适用。

说到SEO,不得不提到一件事,律师们请注意:百度并未推出付费SEO服务。

2、开拓其他宣传渠道,比如公众号、知乎、今日头条等等。

3、注重移动端推广,如今,移动设备得到了广泛的应用,很多人都已经习惯用手机平板上网。律师可以考虑建设手机网站或者微信网站等等来加强推广。

4、加强与垂直领域平台的合作,这类平台往往实力较强,浏览量也比较大,因为并不是按点击收费,也相对比较经济省事。

5、可以考虑以上“四合一”,也就是全网营销:电脑网站+手机网站+微信网站+垂直平台,建站的时候就已经把SEO考虑进去,后期维护难度会比较小;并且只需要一个管理后台,律师可以随时随地登录系统进行管理和回复咨询,挺方便的。据笔者了解,找法网和法律快车都在推这个服务。

6、转战其他搜索引擎,比如360、搜狗、神马、必应等等。但有个缺点就是,这些搜索引擎的市场份额较小,可能引流能力相对较差,在中文搜索市场上,百度的份额是占了70%左右的,各位律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斟酌一下。

以上是笔者的一些想法和建议,希望对律师们有所帮助。有不同意见的,也欢迎拍砖交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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